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发布人:浏览次数:关闭窗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对“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4月3日(周六)至4月5日(周一)

二、工作要求:

(一)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校内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学生工作处继续做好学生疫情排查工作;后勤处节假日期间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保卫处继续做好疫情期间人员出入学校的测温登记工作,并负责校园安全。

(二)党政办公室要做好学院各层次值班安排,加强值班管理;全体值班人员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院值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三)请所有加班、值班人员在智慧校园服务中心(图文信息大楼106室)面部识别系统考勤。校园服务中心设有全校监控系统和校园一站式服务热线值班电话(15053310106),每天考勤时间为:上午:7:00至8:30和11:30至14:00,下午:16:00至17:30,其它时间考勤无效。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